你好,请问我结婚没要钱,要的房子当做彩礼,房产是我和我老公的名字!离婚这房子归谁?
2025-04-30 19:07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未约定财产归属,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无论是否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都应视为共同财产。 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您提到房产是“我和我老公的名字”,这意味着该房产为您的丈夫所有,但没有明确提及是否是以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其他证据表明该房产是由一方单独支付或赠与的,否则法院通常会将该房产认定为您和您的丈夫共同共有。 如果您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房产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