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还没有认定是贩卖毒品不到5克。还是去提别人说毒品不到5克,在法院受理案件上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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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根据这个规定,即使毒品的总量不足5克,也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受到相应的惩罚。 因此,在法院受理案件时,是否认为毒品的总量不足5克并不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只要符合其他法律规定和证据要求,法庭都会依法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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