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多年前朋友要我帮忙帮我办了张信用卡,但每月没有短信提醒我还款,我初次使用,不懂有短信还款等业务,于是总是错过还款日,且,还款地址写的还是我朋友单位。这样,还是不能成立办卡的但也办下来了,搞的我至今有款项没还,且还有几年黑户,我想把办卡的中国银行告下来。还我名誉权,且要损失费3万。行嘛?
2024-10-23 21:41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您与中国银行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该合同可能包含有关信用卡使用的条款和条件。 如果您未收到信用卡还款通知,这可能是由于中国银行未能及时发送此类信息或您没有正确设置接收方式。 但是,如果您的还款地址确实为您的朋友单位,并且没有其他不当行为导致无法按时还款,那么您的信誉可能会受到影响。 关于赔偿请求,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然而,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请确保您了解所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