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家有一部分建在一条小河上面,就是桥上,目前建了有二十多年了,当时也进行过行政处罚,当时村委会书记和镇政府等等都同意过的,没有书面证明,现在这样人都过世了,没人出来证明,因去年大洪水,大河水位高,小河又有大面积竹子堵塞,导致洪水涌上公路,洪水过后就遭到投诉,证明只有一份1994年的用地垦复资金1240元,请问我现在怎么办?
2019-07-24 20:50可以行政复议,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议再合理期限内进行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复议申请或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