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男方起诉离婚,七月七日开庭,双方婚后共同贷款买房一套,一个五岁女儿,起诉理由,感情破裂,房子女方和孩子居住,男方已搬离住房十一个月,房子评估预计约250万元,市场价约280万元,共同存款约十万在男方卡上,男方现提出房子归女方,贷款由女方一人承担,孩子归女方,房子价值一半抵消女儿抚养费,另出十万元抚养费。但是由于女方工资并不足以独自还贷,银行是否会选择拍卖房产?请问男方提出方案是否合理,存不存对女方及孩子的不利的后果或隐患?急盼回复,谢谢您!
2024-11-04 15:4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法院可能倾向于支持男方提出的部分主张,如要求将房子的价值一半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用,以及男方单独支付十万元的抚养费。然而,具体判决结果仍取决于法官的具体考虑和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银行是否会选择拍卖房产,这通常取决于银行的决定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的状况。如果银行认为房屋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并且愿意接受以低于当前市场价格的价格出售房屋,那么他们可能会选择拍卖房产来回收其投资。 对于女方而言,如果男方的提议得到法院的支持,她需要仔细考虑这些变化对她个人财务状况的影响。她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她的收入来源,以便确保她有能力继续支付房贷和其他生活必需品。 最后,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建议双方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