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单位做临工开始74年一直到80年顶替吸收为职工,后直接到2016年法定年龄退休,以前临工没能认定视同工龄,按政策依一次性补缴社保,请问专家:该部分单位缴费是由单位负担吗?
2025-09-05 00:47您提到的“临工”和“职工”的身份转换涉及到劳动法中关于工作时间、工资支付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原单位从事了为期约7年的临时工工作,并于80年后被吸收成为正式职工。 在此之前,由于您未能享受到按照规定应得的视同工龄待遇,即没有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连续工龄的计算,因此可能会对您的养老金领取资格产生影响。然而,在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是否能获得相应的补缴社保费用以弥补之前的不足,这需要具体分析您的个人情况和当时的政策环境。 一般情况下,补缴社保的费用会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要参考当时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以及您与原单位之间的协议约定。建议您向当地的社保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咨询最新的政策信息,以便准确了解自己能够享受哪些权益和补缴的具体流程。 此外,如果可能的话,您可以尝试联系原单位的管理人员或者人事部门,了解他们对于您补缴社保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这样可以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申请劳动仲裁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依据当地最新政策及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