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孟溪镇二组刘群,2002年出嫁于四川,因为想在湖北定居没牵出户口,儿子2003出生,户口在湖北,老公户籍大概在 2008年也转过来湖北,先是农村户口因工作需要又转湖北城市户口了在我们镇上,今年2017年我们这工地被外地人承包,每年一人补偿1560元,可是我们一家却三口没有,村支书定的规定得按我们村2005年分田时候人口计算,死的土地不拿出来,生了孩子的也不加,书记称2005年说因为我已出嫁女儿田地拿掉了,享受不了这待遇,因为我们全家户口又在这,书记说如果想享受待遇就得一人交五仟,说是得补交按2005到2017的什么农村田地税什么的,但是我们这二十年才分一次田,该咋
2025-03-02 22:38尊敬的刘先生。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的妻子以及孩子都在湖北荆州公安县孟溪镇二组居住。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委会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并咨询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援助服务。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例如,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您的家庭成员资格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最后,我提醒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请确保收集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提高解决问题的成功率。 祝您早日解决困扰!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