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6号,我和我老公以收息钱的原因借给别人2万块钱,说好每个月给息钱的,但是只给了三个月就没继续给了。当时介钱的时候只打了个借条,没有任何东西当做抵押。但是从那之后打电话也不接,到后来电话就打不通了,也找不到人。请问如果现在去法院起诉,能有用吗?谢谢!
2025-12-22 05:19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的丈夫借款给他人并签订了书面协议,但对方没有按照约定还款。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并且可以证明已经向借款人催讨过款项,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借款合同或借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 付款凭证或其他相关证据,证明您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 被告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以便送达法律文书。 此外,建议您尽量收集能够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和证据,例如通话记录、短信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您在诉讼中更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最后,提醒您,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请务必仔细评估风险和后果,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其他疑问,欢迎您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