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党内处分必须经过立案程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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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党员以纪律处分,其程序要根据处分轻重及受处分党员职务的情况确定: 给党员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的处分,一般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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