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女生,今年26岁,2013年3月的一天,我和四个朋友(男生)吃饭时被灌醉,醒来时发现和其中一个男生单独呆在宾馆的房间里,已经被脱光衣服,正在被猥亵,在他触碰我下体时醒来,他也脱了部分衣服,如果我没有醒来的话估计就被强奸了。这件事情之后我一直没有走出来,患上了抑郁症,一直很痛苦。当时是还在读大学,太害怕了,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维权,也没有报警和留下证据。只有一些后来的聊体记录可以说明他趁我醉酒状态下猥亵和打算强奸的。想问一下我现在还可以告他吗?想要让他受到该有的惩罚!谢谢您。
16天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您遭受了性侵犯并因此受到了精神损害,您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您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同时,也可以考虑申请国家赔偿或行政复议等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请注意,即使您已经起诉,也不能保证一定能得到公正的判决。此外,由于案件涉及隐私和个人尊严,可能需要通过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进行心理辅导和支持。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自己权益。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