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与妻子婚后由本人父亲卖掉其名下一处房产,将卖房款152万元给与本人,后本人用公积金贷款53万元购买一处房产,总价183万,首付120万,房产证登记本人名下,现因妻子出轨导致感情破裂,起诉离婚,现此房产已升值3倍左右,请问此房产会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还是属于本人个人财产,如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本人有没有方法可以避免,盼复
2024-10-22 16:32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应视为共同财产。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例如赠与行为或继承遗产等情形下,这些财产可能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关于您提到的房产升值情况,这可能会对分割结果产生影响。如果该房产是通过赠与方式获得,并且没有明确的协议,那么该房产可能会被视为您的个人财产。此外,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而且双方同意将其视为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应当被视作共同财产。 如果您希望避免房产成为共同财产,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在购房时,确保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明确表示该房产归您所有。 在赠与行为中,仔细审查赠与条款,确保任何赠与行为均符合法律规定。 尽早进行房产评估,了解房产的真实价值和市场趋势。 最后,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或财务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