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俺们离婚的时候有离婚协议书 房子归我所有 拿钥匙的时候本来要转到俺名下的 因为俺有一笔替别人担保的贷款 售楼部不让过在我名下 没办法就从新走的她(前妻)的个人信息写的她自己的名字 俺们离婚后一直没有分开 俺们是去年五月份儿离得婚 跟她提过好多次复婚都不同意 总是说没考虑好呢 马上要跟银行签购房合同了 俺想问的是如果她签了购房合同 是不是房子就归她所有 跟俺没有关系了吗 如果签了购房合同俺们去公证处 公正一下房子的归属 有用吗
11天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前妻在与您离婚时已经将房屋过户到了她的名义下,并且在随后的交易过程中也签署了购房合同,那么按照通常情况,这将意味着该房产的所有权已经被转移到了她的名下。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不再属于您。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房产,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申请请求确认该房产仍然属于您。这需要证明您在离婚时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事实,并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支持这一主张。 此外,关于公证的问题,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证明产权的真实性,但并不能改变财产的实际归属。因此,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先仔细评估并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细节。 最后,提醒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