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年前入股了学校外的一家餐饮店 签合同时老板口头承诺一年有效期到后财款两清 将我入股的钱全额退还 但现在一年期限快到了 老板却一口咬定不退还股份金钱给我 因为合同上没有说明股份到期会退还全部金额 可是合同上也没有明确说明一年到期入股的钱如何处置 唯独说到的只是要转股或续期需提前一周告知 我认为这并不等同于你只能转股或续期 这一条的意义只在于你要这么处置需要提前一周告知 如果股份转不出去 我能拿回我的钱吗?!如果一辈子转不出去 难道一辈子把钱放在那里 相当于给她??老板是否违约违法?此外 老板多次没有按照合同约定 每月准时给我分红 是否对我有优势?
2024-10-06 14:09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股东权益存在争议。关于合同条款的解释和执行,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者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协助。 其次,关于公司分红的问题,法律规定公司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向股东支付红利。如果您认为每月按时分红对您有利,可以与公司沟通并要求其遵守这一规定。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发放红利,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赔偿请求。 最后,关于股权转让和延续的问题,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股权的转让条件、方式以及任何可能的风险和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详细说明股权转移的具体安排,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提供更详细的解释,并确保自己的权利得到保障。 总之,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采取积极的态度,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同时,了解和遵循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