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个事。我婆婆离婚后,于2007年跟別一名男子领证结婚。婚姻维持了七年,在2015年里办理离婚证。我老公的户口全部是在亲生父亲那边,我想问的是我老公现在有义务要抚养他的继父吗,
2024-12-05 19:26您好!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血缘关系和感情联系而决定的。在您的情况下,您丈夫(或其配偶)作为您儿子的父亲,享有对孩子的抚养权利。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必须抚养他的继父。 如果您的孩子愿意接受您丈夫作为他们的继父,并且他们之间的关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例如,他们共同生活并形成一种实质性的家庭关系),那么孩子有权选择继续跟随他们的继父生活。但是,如果孩子不愿意跟随继父生活,或者他们之间的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那么孩子仍然有权跟随自己的亲生父母生活。 因此,建议您与您的家人一起考虑孩子的意愿以及双方的家庭情况,以做出最有利于孩子的决定。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