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是04年入伍到12年退伍,在部队因病评为6级伤残的军人,回来后可以安排工作吗?我查了一下,按照退伍军人安置管理不符合,但是,按照伤病残退伍军人安置管理条例又复合,我们县上不给安排,?该怎么办?陕西周至县
2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332号)第二十条规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安置工作”。因此,您在服役期间因病被评为6级伤残,并且已经退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条件。您可以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就业援助,包括但不限于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服务,帮助您实现就业。同时,也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要求相关部门给予关注和解决。希望您能够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