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婚5年。认识的时候他因为买房子而欠有外债?后来为了装修房屋又借了一笔钱。这几年我们婚后共同还款一部分。我们现在想离婚,那末我想问一下。我可以讨要回我的那一部分钱吗?
2025-02-14 15:37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双方的债务分配通常遵循“均等原则”,即在财产分割时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配。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认为自己对债务承担了更多的责任或贡献,可能会要求在离婚时获得额外的补偿。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和您的丈夫共同偿还的一部分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是您一方个人债务,否则您可能有权从共同债务中主张份额。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欠有外债”和“为了装修房屋又借了一笔钱”的情况,这并不构成债务纠纷的问题。这些债务可能是由于家庭生活中的必要开支导致的,并且是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考虑,因此不应该被视为单方的责任。 最后,如果您想要获取额外的补偿,建议您与您的丈夫协商并尝试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其他途径寻求公平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