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年61岁1976年被招煤矿(井下采掘工)。(当时叫大队和人民公社) 我们那批共招250人充实生产一线。那时当工人非常难。我记的年龄要求必须满18周岁才能被招办理手续也是比现在繁琐必须加盖村里和公社的公章来确定你的出生日期和在村里的表现还有仔细的体检。合同书一直是1958年出生日期。我的招工表1958年7月11出生日期,但是没有加盖劳动部门的公章这个我不知道,转正表1959年7月11出生日期有劳动部门盖章但是有涂改痕迹按说今年应该退休可是劳动部门办退休的说的按转正表算。我想问一下按1959年出生日期那时17岁的我煤矿招工是不是违反当时的招工年龄规定。
2025-09-22 22:31您的问题是关于您作为1959年出生的工人是否符合当年的招工年龄限制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1976年被招入煤矿工作,当时是井下采掘工,并且是在人民公社中进行招聘工作的。 按照当时的政策,招工年龄通常为18岁至23岁之间,以确保新员工能够适应艰苦的工作环境。然而,对于特殊岗位或行业可能有一定的放宽,例如采矿业等。 关于您提出的疑问,需要具体分析当年的政策和标准。一般而言,如果您的转正表上明确标注了1959年7月11日的出生日期,并且有劳动部门盖章确认,那么该出生日期应该是可靠的。因为劳动部门是负责招工及管理职工档案的重要机构,他们会对招工文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盖章确认。 如果您认为转正表上的出生日期存在涂改痕迹或者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您可以向相关单位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核实。此外,建议您查阅当年的招工记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以便更准确地了解当年的具体规定。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不符合当年的招工年龄限制,也并不意味着一定无法申请退休。具体情况应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