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以帮助我们可以与中国石油长庆集团签订泥浆处理工程合同为由, 让我们注册了运输公司, 期间以给领导送礼为由要取5000元,之后又要取了1000元,最后说合同马上可以签订,他没钱了,又要取2000元,都是以微信转账 到现在合同没有签,电话也不接了。 请问是否构成了诈骗罪
2025-11-09 18:01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诈骗嫌疑。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在您的情况下,对方可能利用了您的信任和期望签订合同的机会,通过各种手段要求您支付金钱,并声称合同即将签署但缺乏资金支持。 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径存在诈骗行为,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停止与对方的一切经济往来,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保存所有与对方交易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 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并寻求进一步的法律援助。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在任何涉及法律问题时,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