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最近在一家酒店当收银员,刚去时老板说他家以前没开过酒店,工资日后定,因为这个酒店也有我亲戚的部分股分,我就一直干着,在后来招收银员时跟应聘者说工资是1800+200全勤,结果我干了一个半月发工资时老板竟以1500给我发的,说我这都是试用期,还说早和员工说好了的。现在还在酒店的员工都统一了口径,说试用期确实是那样,工资是1500, 他们是打扫的,和收银工资不一样,讲好的1800+200 的收银都干了几天不干了,老板说他们没给任何人发过那样的工资,不过我有和以前在的收银的聊天记录,确实跟他们说好的工资,我在网上发了贴子,把事情讲了遍,发了三次,内容一样,老板说要告我请问我这样构成犯罪没
2024-10-22 22:22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争议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首先,您有权要求雇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此,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其次,关于您与同事之间的对话录音,这是保护自己权益的有效证据,可以作为证明双方达成一致的证据。如果对方否认或辩解,您可以在法庭上提供这些录音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最后,如果您认为该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进行咨询和协助,以便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同时,注意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为后续的法律行动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