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家农村有一个弟弟己婚,弟弟户口迁到女方,并在女方批了宅基地。现在我老公家因折迁,我一个女儿是独生并且我老公跟我公公早己分户了我家批了二间。现在听说我公公年纪超过不能申批,本来我公公那间说好是给弟弟。我想问要是我公公那间能批下来我老公是不是有半间地基要是没有怎么分才公平。
2024-09-29 15:37您好!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宅基地的分配和使用,通常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即每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您的丈夫和他的弟弟都已经结婚并有自己的房子,那么他们应该各自享有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而不是共同使用。因此,在您丈夫申请宅基地时,应确保他有权单独申请使用他的宅基地。 至于您提到的关于您父亲年龄的问题,如果您认为您的父亲可能无法申请宅基地,您可以考虑其他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您可以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联系,了解是否有其他政策或程序可以用于处理这种情况。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其他方式来解决问题,以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