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天通苑这边租了个房,是个小暗格,900块一个月 押一付一。租之前他们说不想住了提前十五天跟我们说一声就行,到时候押金什么的都退给我,我就租了。因为他们说提前跟他们说就可以走我们就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我们提前十五天说不想住了,他说要让我们找到下家才能退给我们押金。而且他们的房子是用隔断把房分成了好多个小房间来租的,我想问下,我可以告他吗?
2024-09-04 06:30你好!关于你的问题,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根据租赁合同,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需要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如果你没有提前通知房东,那么你可能无法得到全部押金。 如果你们之间的沟通有问题,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该保持冷静,尊重对方的意见,并寻求公平的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或房屋管理局投诉。这些机构可能会介入调解并帮助解决问题。 在整个过程中,你应该保留所有的书面证据,包括合同副本、租房协议、收据等,以便于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