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货车的,在卸货的时候我打电话叫朋友帮忙,朋友在帮忙的过程中受伤了,腰椎压缩性骨折,住院费花了八万,我现在掏了六万,他自己出了两万,现在他还要钱?这个责任怎么认定,我应该出这两万块钱吗??
2025-09-08 12: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