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门市房出租,合同约定不经营转租时,必须一、通知甲方,现在承租者没有通知甲方就转租了,我以转租时没有通知甲方为由起诉承租者违约,要求解除合同,法院以约定可以转租为由判决我败诉,我现在上诉,请问二审时我要提供什么证据才能赢? 二、合同约定最后一年可用押金抵房租,现在最后一年,我不同意押金抵房租,同意到期返还押金,请问我需要怎样理由争取不用押金抵房租?一审时我的理由是押金是保证房屋安全不被破坏的保证,所以不能抵房租,再就是合同原话是可用押金抵房租,不是必须用押金抵房租,但是法院不采纳我的理由,请问,合理吗?
2025-02-08 18:30在您的案件中,您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主张租赁合同中的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即转租时未提前通知房东。关于是否应该使用押金抵付租金的问题,法院的判决可能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合同条款的解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合同中存在矛盾或不确定之处,应首先依据合同的目的和交易双方的真实意图进行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明确允许转租且并未对押金的具体用途做出限制,则应按照合同目的来理解合同的含义。 法律原则。虽然法律规定不允许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财产,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如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法律规定允许部分例外情况。例如,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可能会与承租人签订协议,允许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并规定了相应的条件和责任。 举证责任分配。由于您认为合同中关于押金的表述有误,导致无法使用押金抵付租金,因此应当承担证明其主张的责任。然而,这一主张并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您需要进一步收集支持自己观点的证据,比如合同文本、相关协议等,以便在二审中更有力地支持自己的诉求。 关于押金是否能用于抵付租金的问题,法院的判决可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通常情况下,押金是用来确保租赁期间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而不是用来支付租金。然而,具体到本案中,如果合同中确实有明确规定押金可用于抵付租金的情形,那么法院有可能会据此判令押金可以用于抵付租金。 在准备二审材料时,您可以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首先,提交一份详细、清晰的合同文本,包括关于押金使用的条款以及任何其他相关的补充协议。 -提供能够证明您已经履行告知义务的证据,例如电子邮件、短信或其他形式的沟通记录,证明您已经向承租者提供了转租的通知。 -如果存在争议,也可以提交之前法院审理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裁定,以证明您提出的观点得到了充分的考虑和论证。 总之,通过全面、有力的证据展示,可以在二审过程中更好地支持您的立场,从而赢得胜诉的机会。请务必仔细审查并准备所有可能的证据和支持性论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