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14年拆迁款42万,13年买的房子,15年儿子结婚,买房子是当时手里余钱,他爸我儿子三人争的买的,房贷一直由儿子承担,儿子结婚花6万,他爸一直没有跟我们一起生活,现在要离婚,提到拆迁款,说42万全部花完了,说儿子结婚15万,买房子,12万,余下花了,故现在是不是没有我拿不到那拆迁款,他说全部用了,我就没有办法了?
2025-02-08 17:5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妻子就婚姻财产分割产生了争议。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婚姻期间获得的所有财产,并且这些财产应当平均分配。 关于拆迁款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则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无论拆迁款是否已经用于其他家庭开支,都应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予以考虑。 至于儿子结婚的相关费用,虽然这部分费用可能与拆迁款相关联,但其性质仍然是个人消费行为,不应该视为对拆迁款的处分。此外,您作为父亲,在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该部分费用已用于购买房产的情况下,无法直接要求对方返还拆迁款。 最终,如何处理这一争议需要基于详细的财务记录和法律分析。建议您和您的妻子通过协商或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来解决这一问题。同时,为了维护良好的家庭关系和避免进一步的纷争,双方可以尝试寻找一个平衡点,以确保未来的生活更加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