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沈阳人,二婚在锦州,我个人出资买了房子,24万,房照是我个人名字,当时购房时,男房写弃权声明,我们协议离婚是也是无财产无外债离的婚,离完婚后,他反悔了,不倒房子,还说是他妈买的,努力找证据,想要房子,成立吗?还有,我没离婚时房照更我女儿的名字了,我和他离婚后,我把房子又更回我我名字了,我这房子和他没关系,他能赖去吗?他凭啥去法院起诉说房子是她妈买的?
18天前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您可以收集证明房屋所有权属于您的证据,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该房屋是您个人出资购买的,并且没有其他人的权利。 如果对方否认房屋是他的,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房屋进行鉴定,以确定其所有者。 关于您女儿的名字,如果更改了,那么更改后的姓名应当作为房屋的所有人登记。因此,即使您已经将房屋更名到自己名下,但如果之前有更改过姓名,那么这个变更也会影响房屋的所有权。 由于您与对方已离婚,因此对方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欺诈或恶意行为,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总之,建议您及时搜集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