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于2005年把房子卖给了姑姑家表哥,当时房子是公司家属院,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被公司集体抵押给银行,所以房子当时卖了七万,只立了字据没有公证,2010年房子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下发,我们花钱买了两证,当时问他们要不要两证,要就拿钱,他们说不要,现在他们家孩子要上学,让我们过户给他们,我有没有权利按照市场价格减去七万跟他们收取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费用?
2024-10-16 05:05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您的情况下,您与家人已经完成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手续,但并未支付相应款项,因此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扣除已付部分后的差额进行补偿。 此外,如果您认为该房产的价值低于市场价值,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前提是您有证据证明该房产的实际价值确实低于市场价值。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确保所有交易行为均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尽量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