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这样,我上个月5号到一家公司培训,做到17号辞职的,合同也签的5号,并且是带薪培训,底薪3000。上个月应上班天数是25天,我实际上班天数11天,工资应该是1320,只给我发925,找公司不搭理我,我可以维权吗
回答数:797
员工是可以领取工资的,工资应该按照员工上班时间来计算,最低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水平计算员工的基本工资和加班费。在员工离职时单位就应该结清工资。 如果出现纠纷,应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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