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楼户主因久不在家,导致16楼返水不能及时知道补修,造成几万块的经济损失,16楼户主要求16楼以上的户主一起承担经济损失。我是在19楼的租户,请问如果要赔偿,是我承担还是19楼户主承担?
16天前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应当对建筑物内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因此在房屋质量问题中,业主之间应共同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租户可能需要与您的房东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并要求他们分担部分损失。同时,您可以考虑向物业或相关机构报告这一情况,以便得到进一步的帮助和处理。 此外,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记录、照片或其他证明材料,以支持您的主张。这样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