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拆迁分了两套房子,姑姑生活条件小康,我父亲因为身体原因没有经济来源,并且每个月都要吃药。我每个月只有两千出头的工资,而且半月板损伤也要吃药,所以条件较差。现在奶奶把房子一人一套分给了姑姑跟我爸爸,姑姑说以后会照顾我爸奶奶说我爸以后由我姑姑赡养,如果要立证明成立吗?合法吗?
27天前尊敬的用户,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继承和赡养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原则是“法定继承”,即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或者法律的规定来分配财产。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父母亲生前未留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分配。 关于赡养问题,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扶养、抚养和赡养的义务。如果您的父亲需要医疗费用或者其他生活上的帮助,您可以要求您的姑姑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具体是否需要立证明文件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便获得更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您的姑姑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