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现在肝癌晚期自己的钱都治完了准备出院,但现在因怎么安置老人的问题三个子女有了分歧,开始协商由三个子儿一人一个月轮流转,但大女儿不愿意原因是因为她是出嫁女不该她管,后来经二女儿协商要小儿子每个月出1500请大女照顾并且住在小儿子家,小儿子同意了但他只负责一年,因为他自己有内风湿多年的手艺荒废只能靠插点田卖点稻谷换些钱,所以他要求一年后由三兄妹一起承担并且百年后安葬费也由三人一起承担,但大小女儿都以出嫁女为由不同意,现在老人和女儿合伙要告小儿子并且要求小儿出多少钱后老人就不要他管,这种情况法律一般会怎么判
2024-09-29 02:41这个问题涉及到家庭财产分割和赡养义务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即首先考虑的是配偶、父母和子女的权益。如果子女对父母的财产有争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在本案中,由于大女儿和二女儿是出嫁女,她们可能认为自己没有权利参与财产分配。但是,这种观点并不完全正确。法律规定,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并享有相应的财产权利。因此,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应尊重子女的权利,公平合理地分配财产。 关于赡养义务,法律规定,成年子女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老年人需要医疗费用或其他生活必需品,子女应该尽到一定的经济供养责任。在这个案件中,虽然小儿子无法提供长期的经济支持,但他仍然需要承担一些必要的生活费用。 综上所述,法院可能会基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裁决,例如,可以考虑是否将部分或全部财产留给大女儿,或者如何分配赡养费用。此外,法院也可能要求大女儿和其他子女共同承担责任,以便确保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尊严得到保障。最终判决结果取决于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