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问一下我家别人六千块钱 对方写了借条按了手印 还把他的身份证复印给我们啦 借条上面写的是从3月25号借到5月25号可是到了一定的时间 这个人就联系不上了 我想请问 我手里面有欠条是不是什么时候告她都可以 还是要在一定的时间告她 是不是时间长了会有影响
2024-10-21 22:06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如果对方无法联系上或者拒绝还款,您可以考虑立即起诉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 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在法定期间内,债权人的请求权不受法律保护的制度。如果您错过了诉讼时效,可能会影响法院对您的权利进行保护。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最大化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