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欠别人三万元,2016年6月把我告到法院,我当时给了一万,后来我干活钱老板没给,又延迟到今年5月给了一万,执行局必须7月低让我还清,我是干建筑活的,现在干建筑活是一年一接,请问我能拖到年低给吗,拖到年低有什么后果。
2024-10-21 20:28尊敬的客户,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得到偿还,债权人有权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如果您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款项,可能面临诉讼或者强制执行的风险。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与对方协商还款事宜,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如果无法自行解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同时,您可以询问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了解是否有相关的免费咨询服务或指导服务。 最后,提醒您注意,任何拖延都可能导致不利的法律后果。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