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问题咨询一下,我2009年离婚的当时我们是协议离婚我给抚养费一个月给700元,我们那个时候签了个协议,我现在贷款买房子了,一个月工资不到2000元,我现在给不了那么多了,我想问他要是起诉我的话,我应该还给700远吗,法院会怎么判我给多少钱,我现在还欠银行卡里的钱每个月还三百多。 谢谢
2024-07-17 07:55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直接与前夫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前夫同意支付更多的抚养费用,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协商。 如果前夫不同意支付额外的抚养费用,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决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一般来说,抚养费用的多少取决于孩子的实际需要、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因此,在诉讼中,法官通常会考虑到孩子的实际需求以及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来做出裁决。 至于银行账户中的还款问题,建议您先了解清楚具体的情况,包括还款金额、还款期限等信息,并及时联系银行或金融机构了解相关的还款规定和要求。同时,也建议您尽快与前夫进行沟通,共同寻找解决方案,以避免因还款问题引发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