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监护室抢救病人给救死了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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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正确实施医学处置。因延误治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因此,如果在执行医生职责时,患者死亡与抢救措施无关,或者存在过错,则不构成医疗事故。 但请注意,在具体案件中,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例或疑问,请提供详细信息,以便我为您提供更准确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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