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以前用来经营建材的土地十多年以前归还材集体,因不能建房未租凭出去,被村人某人捡去种菜占用了我的灰池和两边的路、,问一吓我他现在占用了在上面盖房,还在一边私自建大棚,我可不可认要回来
16天前您好,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归还给集体组织,那么该土地的所有权应当属于集体组织而非个人。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收回该土地,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与村委会等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了解具体情况,并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集证明您拥有土地所有权的证据,如土地使用证、产权证书等。 如果村委会或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收回土地,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您的土地使用权。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帮助您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