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情况是这样的2017.12.25结婚摆酒2018.3.8号领证,离婚婆婆说要求退回全部彩礼以及花费的钱,是这样吗?
2025-09-06 02:00尊敬的用户,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前给付的彩礼应当返还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姻关系已经破裂或者一方存在欺诈行为。 在您的情况下,您与配偶已经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并且双方也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因此,您可能不满足上述任一条件,所以您不需要退还彩礼。 但是,如果彩礼是由您的父母或亲属支付的,则需要考虑是否属于赠与性质。如果您能够证明该款项是基于您的父母或其他近亲的意愿而支付的,那么您可以主张这部分款项的返还。 总之,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向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