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给予的彩礼钱,娘家人在婚前存到了女方的名下,后面结婚领了证,共同生活了差不多一年,女方因男方懒惰而提出离婚,准备协商,但是男方家人不予理睬,故彩礼钱转存到了女方妈妈名下,女方起诉的话,这钱该如何分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没有孩子
2024-10-10 02:16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钱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或为家庭成员支付了必要的费用,则该部分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由双方平均分割。 在您的情况下,因为彩礼钱已经存在女方的母亲名下,且女方和男方均未对这笔款项进行特别约定,因此可以推断这笔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 然而,具体如何分割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婚姻持续时间。如果彩礼钱已经存在女方母亲名下有一段时间(如一年以上),则应适当考虑其增值情况以及男方的付出。 男方的经济状况。如果男方在婚后表现不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那么这部分彩礼钱可能需要优先用于弥补男方的责任。 双方的贡献程度。除了金钱外,双方在婚姻中的贡献也应当被考虑,比如男方是否有能力照顾家庭等。 最终,法院可能会综合上述因素来确定彩礼钱的具体份额。建议您与律师详细讨论并寻求专业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