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我53000,打了张欠条,目前已逾期,一直没还,写的每月750利息,我现在也不打算要利息,本金要回来就行了,我自己理解的应该是利息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本金应该会受法律保护吧,这个人他也有房子什么的,我想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拿回欠款,希望律师可以帮我看下,谢谢您
20天前你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第61条规定。“当事人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在你的情况下,如果对方确实没有能力偿还欠款,你可以要求对方提前还款,并且在还款后及时将欠条收回。同时,如果你认为该债务已经超过了合理的范围,建议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减少利息。 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行为或者恶意逃债的情况,也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法律措施,如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债务无效等。 最后,提醒你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于后续的诉讼工作。祝你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