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有房子的职工有没有权利享受单位职工周转房?
8天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归集在单位账户内。其他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归集在个人账户内。”因此,单位职工与非单位职工的差别在于是否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的职工。 对于“附近有房子的职工”而言,他们可能具有以下几种情况。 该职工为单位职工,但其所在单位尚未为其提供或无法提供单位职工周转房。 该职工为非单位职工,但其所在地存在可供租赁的房源。 该职工为非单位职工,且其所在地没有可供租赁的房源。 如果上述情况之一满足,那么这部分职工就享有单位职工周转房的权利。但是,具体操作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政策有所不同。建议查阅当地相关政策法规或者直接向相关部门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