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结婚将近十年了,他有一个女儿我没有小孩,分居己有四年了,这可以离婚吗,他的房子是在结婚前造的,我如果离婚能得到什么赔偿。
21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情况,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如果您和配偶已经分居四年,并且孩子也由另一方抚养,那么您有权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其次,关于房产问题,如果该房产是婚前购买或赠与一方,则可能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但如果是婚后购买并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可能会被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另外,关于财产赔偿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结果。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得到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