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生,在外面兼职。招工时说每月8天以上结算工资,不够8天就积压到下一个月。我去年做过两个月都不够,然后放假了,后来一直没去(这个工作是去之前一天在群里报名就行,没有硬性要求),现在我想离职结算工资,招工单位以超过两个月没有结算的工资不能结算为理由拒绝给我工资,我想问一下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该怎样合法的要回自己的劳动所得。
2025-08-02 21:5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因此,如果你认为你的工资被拖欠,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你也可以通过与雇主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