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农村的,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在镇上的一家幼儿园上学,国家有项建档立卡资助的政策,2016年秋季孩子在幼儿园接受过国家贫困资助,到2017年春节,过年后就没再去这家幼儿园去上学了,转学了,过了大半年,在办理2017年秋季国家资助的时候得知孩子在2017年春季时接受国家资助了,500元,资料显示学校是以前的那家幼儿园,可孩子过了年就没去上学,怎么会资助,学校说当时没联系上,孩子这么久没去上学,说没联系上,学校没有取消反而往上报了,款下来了,学校又说是以前的资料,资料都是需要家长签字了,孩子的家长没有签字,钱拨下来了,说给别人了,以前的资料,那银行卡也得对啊,去查了,银行卡里没有,学校做的对吗?
2025-04-13 17:2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孩子从2016年秋季开始享受国家贫困资助,并在2017年春季再次获得资助。然而,自2017年春节后,孩子并未再回到原来的幼儿园上学,并且在申请2017年秋季国家资助时,被发现之前已经获得过资助。 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可能会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的行为。 学校未能及时通知家长关于之前的资助情况。 学校可能在2017年的春季或之前就已将款项发放给其他相关人员(如老师或其他人)。 学校可能在孩子未返回学校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为其提供资助。 学校可能错误地认为孩子在假期期间不需要上学,从而导致没有与家长进行沟通。 为了确保孩子得到公正和合理的资助,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重新核实孩子的入学记录,确认其确实从未返回过原来的幼儿园上学。 联系孩子的监护人,了解他们是否知道有关资助的信息。 尝试联系孩子所在的幼儿园,询问是否有任何遗漏或错误。 如果有必要,可以寻求教育部门的帮助,要求他们调查并纠正错误。 最好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备将来可能的纠纷。 通过这些步骤,可以尽可能地保证孩子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如果发现有任何不妥之处,也可以作为参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