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同事拿我的身份证办了一张交行的信用卡,现在银行法务部打电话给我说透支6000,要还3万3千多,不然立案,我又找不到以前的同事,现在我能只还本金和部分利息吗?
2025-02-07 00:48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欠下这笔债务,您可以尝试与银行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您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例如债务是基于错误或欺诈而产生的,那么您有权要求银行撤销这项债务,并且可以请求法院判令银行支付您合理的费用。 在提出诉求之前,建议您首先收集相关的证据,如交易记录、转账凭证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