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阶段:发起人出资瑕疵,诉讼时效如何
2019-10-14 21:43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依照《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2款、第14条第2款及第19条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出资义务的股东以及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未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种补充赔偿责任也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需要指出的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是股东的出资行为本身,而不是债权人对于公司的债权。如果公司债权人对于公司的债权已经经过诉讼时效,且无中断、中止或者延长的情形,其诉请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自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