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需要申请离婚但是我丈夫一直不同意,我十年前就提出申请离婚了可是他姐在法院有个同学他们打了个招呼就以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为理由判决不需离婚,事后我就一直到广东这边打工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现在他说他得了肺癌是否更不容易离婚了。
2024-06-29 20:42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想申请离婚,即使您丈夫不同意,您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与否,主要依据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不是单方面的意见。您提到十年前的离婚申请被驳回,理由是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但您已经与丈夫分居多年,这可能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 至于您丈夫现在患有肺癌,这并不直接影响离婚的判决,但法院可能会考虑到他的健康状况,在财产分割、抚养费等方面做出适当的安排。您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例如分居时间、双方的沟通情况等。 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和证据,以便律师能更好地帮助您准备离婚诉讼。同时,您也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离婚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您的离婚请求。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便一方不同意,也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