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五天订婚了,订婚后跟着他去广西南宁帮他打理生意,没有工资的,现在男方起诉要求退婚,退全部彩礼,跟着他一年了,又得了宫外孕,现在刚刚又开了一次刀!请问我真的只能全退吗?还要承担两边的诉讼费吗?
2024-09-20 01:09尊敬的用户, 在您的情况下,您与对方订婚,并且在订婚期间一起生活并共同经营生意。在此过程中,您可能遭受了一些身体上的伤害或疾病。 关于退还彩礼的问题,法律规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退还彩礼。如果是因为您和对方之间存在严重的矛盾或者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事实,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退还部分或全部彩礼。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您也需要考虑自己的经济状况以及未来的生活规划。 至于诉讼费用,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院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您是被请求人(即被告),则需要支付原告方的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然而,如果您是原告(即提出离婚的一方),则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最后,我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