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交通意外事故,第一次官司定残10级,对方全责,想打第二次打官司! 1.想问一下:第二次官司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哪几个方面? 2.(包括的方面)还要提交什么证据,是不是按之前的证据就可以打官司(如误工,陪护等)? 3.出了院是不是就不能主张陪护了? 4.第一次官司误工只算到出院截止!那么第一次和这次官司之间的误工能不能主张(能主张几个月)
2025-06-22 15:00第二次官司实际发生的费用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通常情况下,您在第一次诉讼时已经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发票、病历资料、误工证明等。因此,在第二次诉讼中,如果您的伤情没有明显改善或者病情加重,可以按照之前的证据进行起诉。 出院后是否还可以主张陪护费,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陪护费通常是针对住院期间的护理人员所支付的费用,但如果您在出院后仍然需要长期的护理或康复治疗,则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 第一次诉讼中的误工费只计算到出院为止,之后的误工费则由新的事故发生地的法院来判决。因此,如果您需要再次提起诉讼以获得更多的误工费,请先联系当地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