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私人贷款公司借了20000元,还两年,一共还了24期,本金带息一起34000元,但每期还款都稍后了几天才还,共计43天,他们要求我按500一天的违约金,还要还他们21500元,这样合法吗?
17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利息,并按时偿还借款。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偿还借款,那么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借款人未能及时偿还借款,银行或金融机构有权向借款人收取一定的违约金。但是,如果违约金过高或者不合理,可能会被视为不正当的罚款,侵犯到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建议您与私人贷款公司的负责人沟通,协商解决办法,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