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我们六人替薛某联保贷款,其中都是薛和银行运作好后,我们签字取折,折是薛一人取的。一年后薛还不上了,银行把我们告上法院,经当庭调解薛承认用款,承诺还款,并当庭还了部分款。我们才在调解书签字的,后薛又还了两比。调解书没有薛签的字,我们被执行了,我们不服想申诉,调解内容与调解书不符合,违背自愿,可以吗?
2024-09-02 20:12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的争议。 调解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调解协议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则该调解协议无效。 调解书是否合法有效。调解书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其内容应当真实、明确、具体,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调解书的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可能会导致其被认定为无效。 您们是否有权利上诉。如果您认为调解内容与调解书不符,存在自愿原则违背的问题,您可以考虑提起上诉。但是,在提起上诉之前,建议先仔细审查调解协议和调解书的具体内容,确保自己有足够的理由来提出上诉。 法律适用。由于涉及的是金融借贷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您需要详细研究调解协议和调解书的具体内容,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定是否具有上诉的资格。同时,也建议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前,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