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当事人是被告,昨天收到法院传票,于18年7月12日上午9点40分开庭,原告诉求:离婚,要孩子抚养权(孩子8岁),净身出户。当事人请灌南县的律师代理应诉,当事人诉求:要争取孩子抚养权,望律师尽快联系。
2025-09-15 04:46您好!关于您的离婚案件,建议您按照法院的通知准时参加庭审,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如果您需要委托专业的律师代表您进行诉讼,可以考虑在灌南县聘请当地有经验的律师来帮助处理案件。希望您能够顺利解决离婚问题,并争取到自己满意的权益。祝您一切顺利!